掇刀区关于落实2023年乡村医生待遇补充人员的公示

11-13 14:47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45号)、《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门市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荆卫生计生发〔2014〕1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镇(街道)、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初审,区卫生健康局复审后,现将我区符合落实乡村医生待遇补充人员及退出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名单中乡村医生的执业地点、执业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监督和举报。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客观依据。凡以集体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对举报者卫生健康局给予保密。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11月9日-11月17日)

举报电话:0724—2441320

特此公告!

荆门市掇刀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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