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朋友圈,进账百余万?想啥呢,其实这是一个如何因一条朋友圈获刑十余年的故事......
近日,由钟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应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广大购房者在购置房屋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仔细核实房源的真实性,切勿被所谓的“低价房源”蒙蔽,掉入黑中介、假中介的陷阱。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核实中介人员的身份信息,支付房款时,要向正规中介公司的对公账户支付相关款项,切忌汇入中介人员提供的私人账户,购房合同更需再三确认,以免上当受骗,钱房两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骗取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钟祥市检察院
编辑:菲菲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