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来源于真实案例。2022年1至8月,刘某某以投资项目可获取高额盈利骗取黄某某人民币228万余元,其中140余万元系黄某某在多家银行的贷款资金,致使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
案发后,东宝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一边引导补充侦查,完善案件证据,一边分析资金流向,制定追赃挽损方案,并远赴厦门某直播公司追回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用于打赏的赃款。
此微电影,通过情景演绎,还原真相,展示了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职业精神。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来源:东宝区检察院
编辑:琳达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