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12-28 11:23  

掇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DBJ23420800485030269一级菜籽油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2023SC0505,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8日,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高新区·掇刀区家杭购物超市经营场所销售的一级菜籽油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DBJ23420800485030269)。经检验,该批次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 GB/T 1536-2021《菜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10月8日,掇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高新区·掇刀区家杭购物超市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上述批次的一级菜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对外公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无产品召回。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掇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8日向当事人高新区·掇刀区家杭购物超市直接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未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检。当事人经营过氧化值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一级菜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没收违法所得476.8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一级菜籽油,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但没有农残快检设备,无法判断配送物资是否合格。当事人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供货商严格把关,不再从此批次供货商处购进产品;3、进货时查验食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继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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