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月2日,全省出现中到重污染天气,荆门市全力以赴,及时响应,综合施策积极应对,通过“线上盯防+线下核查”,严厉打击未按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应措施违法行为等举措,有效管控“内源”污染排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全力以赴抓落实。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荆门市政协副主席、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指挥长李志珍亲自安排部署、坐镇指挥,要求多部门联动,履行各方责任,坚持“严、细、实”,通过强有力的科学管控措施,有效应对气象条件不利形势下的冬季大气污染。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坚持落实“市局领导包片、分局领导包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包联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督办检查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各地开展应急响应措施检查督办,第一时间下沉到现场检查组,跟班参与执法检查和监测工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督导组及三区各站点包保负责人立即组织力量,对站点周边餐饮油烟、道路交通、工地、喷漆喷涂等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整改,以强有力的手段坚决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以降低污染影响。
二、响应及时,时时会商,管控有力见成效。2023年12月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月26日12时提级为橙色预警,黄色和橙色预警发布后,生态环境部门加大了线上巡查力度,通过“线上盯防+线下核查”的方式,跟踪研判污染变化趋势,加密每日会商次数,及时研判全市区域性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提出检查建议,并通过企业工作群将管控要求告知企业,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安排专人实行线上24小时盯防,对省市在线监管平台及电能监控平台反馈数据异常的企业,及时入企核查,指导企业迅速整改。线下开展突击夜查“零点行动”,共组建4个现场检查组20余人次,对84家重点排污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进行巡查。通过实施多项管控措施,对“内源”污染排放进行严格管控,荆门市烟尘排放量与管控前3个月均值相比减少近100%,2023年12月29日在周边市州全部为重度污染的情况,荆门市为中度污染,28日、29日持续重度污染时间较我省其他市州低1—1.5倍,被省厅通报表扬。
三、及时查处,典型通报,多管齐下强震慑。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了未按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应措施等违法行为,对不及时落实管控要求和措施的企业,实行快查快处,形成了有力震慑。2023年12月29日晚至30日,共对29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其中27家企业已落实橙色预警及II级应急响应措施,发现涉嫌未落实橙色预警及II级应急响应措施企业2家,当场予以制止,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将相关问题在企业群中进行通报,警示了其他企业,提升了企业的环保意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90余人次,检查企业264余家次,先后对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有效遏制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荆门市将继续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重污染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推动荆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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