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02-08 17:59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各组:

结合我市目前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预计未来36小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一般,以轻度污染为主,符合《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荆政办发〔2022〕47号)预警解除条件。经会商研究,决定从2024年2月8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请各地、各部门、各督导组23日前报送本轮重污染应对工作总结,按照《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切实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工作,督促工业企业先开启环保设施,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请市气象局持续加强监测预报,结合气象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来源: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菲菲

二审:杜莉

三审:黄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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