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特种用水范围新规4月1日起执行

04-02 17:04  

市住建局和市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我市特种用水执行范围,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刘梦琪

二审:王龙

三审:彭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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