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05-09 14:23  

掇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800491930284ZX的酒鬼蚕豆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F24010306,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1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位于荆门市团林镇商贸城的掇刀区沈光红商行待销售的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蚕豆酒鬼的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2月2日,掇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蚕豆酒鬼共购进30袋,购进价4元/袋,销售价5元/袋,目前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150元,违法所得150元。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对外公示对不合格香蕉进行召回,无产品召回。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的蚕豆酒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条例;2、货物购进严格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不再购进该批次产品。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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