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新方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

05-14 16:30  

政府采购新方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

财政部日前出台《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公开招标等七种采购方式之外,增设一种新的采购方式——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从需求端对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持作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暂行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合作创新采购是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的采购方式。创新产品应当具有实质性的技术创新,包含新的技术原理、技术思想或技术方法。对现在产品的改型以及对既有技术成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等没有实质性技术创新的,不属于规定的创新产品范围。

在合作创新采购中,政府不是直接对市场现有的产品进行购买,而是在对供应商补偿成本的前提下,共担研发风险、共同推广应用。体现了既对供应商的研发成本“给补偿”,又以承诺购买一定量创新产品的方式“给订单”,通过“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共同开拓初始市场”鼓励供应商参与研发活动“两给两供”的特点,从而更好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互相促进。 (通讯员:邵睿)

来源:荆门市财政局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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