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信用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彰显“厚道荆门”的城市人文精神,努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荆门市2024年“诚信单位”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企业、社会组织为重点,积极发掘诚信典型,树立诚信标杆,彰显“厚道荆门”的城市人文精神,营造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社会风尚,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聚社会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荆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分行。
承办单位: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
三、遴选范围
荆门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和社会组织。
四、参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全面履行法定义务。企业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逃税和代开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相关活动。
(二)重视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企业、社会组织(含法定代表人,下同)信誉度高,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无重大被投诉事件,近3年内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通报。企业无恶意竞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近3年内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信用状况良好,企业、社会组织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湖北、信用荆门)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内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中无失信记录。
(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五、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宣传活动2024年7月启动,历时5个月,分为宣传发动、推荐评选、公开发布、学习宣传等4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初)
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把诚信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挖掘推选诚信典型要兼顾不同企业类别、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组织机构,使推选典型覆盖面更广、影响力更大。
第二阶段:推荐评选(7月-9月)
1、征集初选。征集初选采取属地推荐、单位推荐、媒体发掘等方式进行。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各推荐诚信单位3-5个,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各推荐诚信单位2-3个,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推荐诚信单位1-2个,媒体发掘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控制在1-2个。各县(市、区)信用办、市直各部门负责征集各地、各部门(领域)符合条件的初选对象,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于7月31日前将申报表(含电子版)报送至市信用办(联系人:朱捷频,0724-6098922,邮箱:jmfgwxyb@163.com)。单位诚信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通过媒体发掘的初选对象申报材料,由初选对象所在的县(市、区)信用办审核把关后上报至市信用办。市信用办将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相关专家集体评议,评选出“荆门市诚信单位”初选名单。
2、考察审核。市信用办将征求纪委监委、组织、公检法司、人行、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意见,对“诚信单位”初选对象进行考察审核。
3、集中评审。市信用办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公众代表等,结合考察审核情况,对“诚信单位”初选对象进行集中评审,评出“荆门市诚信单位”候选名单。
4、公示。将“荆门市诚信单位”候选名单通过“信用荆门”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候选对象如有异议的,可向市信用办提出。市信用办将组织调查核实,如发现申报单位及候选对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阶段:公开发布(10月)
举办荆门市2024年守信典型发布会,公开发布“荆门市诚信单位”名单并颁发奖杯证书,参照《荆门市“十大诚信人物”和荆门市“十大诚信企业”联合激励措施》,全面落实信用联合激励措施。
第四阶段:学习宣传(10月)
市信用办精心提炼“荆门市诚信单位”事迹材料,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负责摄制“荆门市诚信单位”专题宣传片,在荆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向社会展示“荆门市诚信单位”诚实守信、履约践诺事迹。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充分认识“诚信单位”宣传活动重大意义,把开展“诚信单位”宣传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知信、用信、守信”诚信氛围,推进“诚信荆门”“厚道荆门”建设的有效载体。
(二)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把推荐关口,确保被推荐对象诚信事迹真实,当选的“诚信单位”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对发现申报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该单位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诚信单位”的宣传,树立诚信标杆,提高社会影响力,营造“诚信守信、履约践诺”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2、荆门市“诚信单位”推荐申报表 。
荆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1、诚信单位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含电子版)。
2、企业、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社会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今年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社会组织和法定代表人信用报告。
5、近3年内各级行政机关的奖励、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2
来源: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郑耘
审核: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