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08-05 10:09  

掇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5月14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804491934379的生姜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NO:F24040099,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5日,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薛兰经营的惠民阳光超市(位于荆门市掇刀区阳光大道惠民水果市场)销售的生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生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5月17日,掇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购进上述经检验不合格的生姜共一袋(8kg/袋),购进价格105元/袋,销售价格13.6元/kg,货值金额108.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损耗0.2kg),获违法所得108.8元。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对外公示对不合格生姜进行召回,无产品召回。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毒死蜱项目超标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查处,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荆门市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该批次生姜不合格是当事人缺乏农残快检设施造成的。当事人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1、立即更换生姜供应商;2、筹措资金购买农残快检设施,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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