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家调委“点点花开”项目 花落“无声”夫妻家

02-22 14:50   荆门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  

近日,荆门市家调委第一起残疾人婚姻家庭纠纷在掇刀区城南法庭家事审判庭通过简易程序调解,这也是荆门市家调委、法院、维权志愿者联合办案调解的残疾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案件回放

廖某(男)听力残疾一级,刘某(女)肢体残疾,2002年双方经人介绍结婚后育有一子。婚后夫妻二人开一洗发店,夫唱妇随,勤劳持家,后因女方嫌弃男方为聋哑人,提出离婚。离婚前双方大打出手,损毁家庭财物,家属卷入。由于夫妻双方均系残疾人,且均读过一年书,不会写字,调解和案件审理交流遇到障碍。

三方助力

掇刀法院城南家事法庭向市家调委提出申请,邀请市特校手语翻译志愿者三方联合参与办案,调解前,法官、维权志愿者和调解员分别了解了双方的想法和要求,与夫妻双方和家属做了大量细致工作,经三轮回合,终于在掇刀区城南法庭家庭审判庭现场达成调解协议。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调解心语

市特校维权志愿者老师王丽:很荣幸参加家调委的志愿翻译工作,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需要社会广泛关注和关爱。特别在类似的家庭中,双方相处不容易,需相互理解,包容,同舟共济。丈夫担负起家庭责任很好,残疾人也可以自强自立。

掇刀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家事法庭)庭长杨小瑜:在该案中,一直很想挫合双方合好,放弃离婚。然任何看似简单的婚姻家庭案件背后都有很多层面的问题,我们不能仅听一面之说,因此我们和调解员走访家属邻居收集信息。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既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又要兼顾公平,坚持保护无错过方的原则,综合各方做出对家庭,特别是对孩子最有利的判决或调解。

荆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何蕾:婚姻受双方文化水平、身体状况、价值观等多方因素影响。女性维权的根本在于妇女教育,着力女性素质提升和家庭道德建设,教育女性承担家庭责任,学习经营家庭之道,从要求自己,改变自己做起,这是婚姻家庭幸福的基础,也是事前维权的必然之路。

“点点花开”

荆门市家调委通过项目化、社会化、实事化的工作方式开展婚姻家庭纠纷矛盾调解工作,策划实施的“点点花开”婚姻家庭矛盾调解联络点延展项目入围2016-2017年湖北省妇联“公益木兰”项目资金支持,该项目通过与律师事务所、法院、社会组织合作的形式,加强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目前,已在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荆门市家调委法律服务中心,在掇刀法院城南法庭设立家庭审判庭,与市家庭道德教育研究会开展家庭成员素质成长沙龙,加强专业服务水平,探索诉调对接模式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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