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五强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04-12 11:55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颁布以来,高新区·掇刀区政府在省、市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次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科学谋划工作计划。结合全区法治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三是着力抓好目标考核。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标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四是注重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加强法律培训、法制宣传作为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及能力的重要手段,促进全区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打造“环节最省、流程最优、时限最短”的投资服务环境。二是大力推进权责清单工作。及时对区级权力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印发了《关于公布<掇刀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上网公开。 三是全力加强市场监管。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加强窗口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组织企业年报公示,认真开展“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强化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公开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的议事决策制度,使政府各项决策不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避免决策不当等问题发生。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坚持凡区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严格遵循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制度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合作协议都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未经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四是建立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及时对全区各单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促进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按照“两管并重、两管齐推、两管共进”的要求,整合城管和社管资源,消除模糊边界、压缩推诿空间,构建了分工合理、任务明确、对接有序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五、强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妥善解决各类行政法律纠纷。主动处理区政府为被告案件的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通过妥善处理案件,举一反三,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着力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多次组织执法机关开展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不定期地组织送法进社区活动,向市民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涉法问题,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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