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示(2020年8号)

07-10 09:59   云上荆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荆门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荆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荆门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13日起,对陈保宁同志任漳河新区党委书记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等。

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在审计期间,随时向审计组反映审计对象单位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同时,为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廉政建设,可随时向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审计组及其成员依法审计情况,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以及遵守廉洁从审、秉公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审计组组长:李自勇

审计组成员:徐刘兵、陈琛、黄祥森、刘津津等

审计组兼职廉政监察员:徐刘兵

审计组审计期间办公地点: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A座

联系电话:13409612338

审计组所在单位办公地点: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86号。

电话号码:0724-6075312     邮编:448124

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19号。

举报电话:0724-6663166     邮编:44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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