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号河湖长令开展“示范建设行动”

06-14 08:15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 3 号省河湖长令精神,近日,市长、市总河湖长孙兵签发2号河湖长令,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

根据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制定的《荆门市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全市要完成 8 个市级示范河湖、32 个(2 个县市区、30 个市县级联系部门)市级示范单位和80 个市级示范人物以及无数个县级示范河湖、示范单位和示范人物创建,确保全市河湖生态功能持续改善、单位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人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

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对示范河湖、示范单位和示范人物创建明确了标准,要求“示范建设行动”由各级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负总责,相应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分宣传发动、全面推进、评选推荐三个阶段实施。(局河湖长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