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与省直机关对接联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2月20日起调整作息时间,与省直机关作息时间保持一致,上午工作时间调整为8:00—12:00,下午工作时间保持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适时调整。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编:张瑞华
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与省直机关对接联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2月20日起调整作息时间,与省直机关作息时间保持一致,上午工作时间调整为8:00—12:00,下午工作时间保持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适时调整。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编: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