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六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下称《通知》),决定在广州、济南、杭州、成都等15个城市开展行使交通管理等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其中,《通知》指出:在交通管理方面,城管可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试点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譬如,在环境管理方面,试点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在工商管理方面,试点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在交通管理方面,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据悉,15个试点城市分别为:
浙江省杭州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盘锦市、吉林省四平市、江苏省丹阳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北省黄冈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福泉市。
试点时间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
那这次新规跟以往有什么不一样呢?
区别可就大咯!
以往,城管或协警只是协助交警管理非机动车、人行道的乱停问题(注意“协助”二字),虽然偶尔会被贴上违停提醒单,但这些违法记录会再上报给交警,由交警审核是否要进行处罚。也就是说,以往城管或协警贴的违停提醒单,不一定真的罚。
但是,随着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意味着城管开出的罚单,同样具有处罚效力!
简言之,以后如果收到城管贴的罚单,该罚款罚款,该扣分扣分。
春节马上就要来了,违停这事儿,唯恐避之不及。
另据山东商报记者采访,济南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实施该试点的方案还没出,例如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还在交警那里。与此同时,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目前尚未见到济南落地该政策的具体文件,具体涉及到的相关职能怎么划转,还没有界定。
同时,济南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指的是“大城管”,包括城管、交警等多部门,目前济南的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在交警部门,还是比较科学的。
来源:齐鲁壹点
责编:刘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