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以2018年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三大任务清单,以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号文件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进一步梳理,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力度,对未整改完成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流域污染治理等问题,每月15日前向市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确保4月30日前完成各项问题整改,为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提前做好准备。同时,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台一报一网”宣传报道工作和信息公开,各县(市、区)及未完成整改的部门,每月报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政务信息不少于2期。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近期重点对城区禁鞭、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城市出入口和城市道路扬尘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必要时开展人工降雨等措施,确保我市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不出现反弹,全省排位不下降。
要加大重点流域治理督办力度
督促天门河流域相关县(市、区)和部门认真落实“八大治理工程”,加大督查专班现场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争天门河拖市断面水质稳定在四类水质以上。针对1月份超标断面,京山县、钟祥市等地要查清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治措施,确保水质改善,整治方案2月15日前报市环保局。
加大检查督办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市环委会办公室、市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将每月对照任务清单进行督办检查,对整改不实、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将报请市委、市政府启动追责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