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东宝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在东宝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取消挂号费和住院起付线,出院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商业保险”四位一体“一站式”即时结算。
届时,贫困人口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费用即可,打破以往先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后再跑相关单位报销的模式,既减轻患者负担,也免于患者往返跑路的麻烦。
延伸阅读
1、我区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包括哪些人?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即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户、贫困户);
(3)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即民政局核定的五保户)。
2、医疗保障扶贫对象资格如何认定?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区扶贫办负责认定;
(2)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优抚对象由区民政局负责认定;
(3)农村重度残疾人由区残联认定。
3、什么人能享受大病集中救治?
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贫困残疾人。
4、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出院结算窗口开设农村贫困患者“一站式”结算窗口。贫困患者在办理出院时,按照“四位一体”结算模式进行结算,贫困患者只需交清个人应支付的自负部分费用,其他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结算。
5、贫困人口在辖区内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市一医、市二医、市中医院、市康复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二医东院、爱尔眼科、栗溪卫生院、栗溪卫生院姚河分院、马河卫生院、仙居卫生院、石桥驿卫生院、盐池分院、子陵卫生院、牌楼卫生院、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泉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两家民营医院。
6、贫困人口住院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1)提交证明材料。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城乡居民医保卡(证)或社会保障卡;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2)核对证件。各公立医院设立一楼住院收费室“先诊疗后付费”,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窗口。审核人员核对贫困住院患者身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是否符合“先诊断后付费”的基本条件。
(3)办理手续。患者及家属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手续住院治疗。
(4)费用告知。科室在患者出院前两日内将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自付费用金额书面通知患者及家属。
(5)出院结果。患者及家属接出院通知单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医疗机构按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标准,扣除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金额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及家属结清个人应承担费用后,归还患者相关证件原件,予以办理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