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荆门市公安局公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大典型案例!涉案金额高达21亿……

12-03 17:16   云上荆门  

【云上荆门报道】12月3日,荆门市公安局召开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暨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公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大典型案例。

2019战果显著涉案金额高达21亿元  挽回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

去年8月22日,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部署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行为。荆门市公安局持续深化警税合作机制,强化办案警力支持保障,针对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和不创造任何实际价值只为骗取国家利益的专业犯罪个人或团伙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确保了打虚打骗工作取得实效。

海南抓捕“9.18”京山国秀煤业有限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嫌疑人刘某

行动以来,荆门市公安局成功侦办“9.18”京山国秀煤业有限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5.27”沙洋创霖贸易有限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和湖北首例生产型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立案侦办各类虚开骗税案件13起,打掉窝点和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涉案价税合计达21亿余元,税额1.8亿余元,挽回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对不法分子形成高压震慑,切实净化了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效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经济环境。

“5.27”沙洋创霖贸易有限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嫌疑人何某审讯现场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表扬2018年打击虚开增值税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荆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为我省公安机关唯一受到通报表扬的集体。

三大典型案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骗取出口退税

案例一:

京山国秀煤业有限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京山抓捕现场

2018年2月,湖北京山籍李某兄弟与路某、王某、张某、刘某等人在京山注册成立空壳公司——京山国秀煤业有限公司,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仅2018年6至7两个月的时间内,该公司从沈阳、上海、杭州等71家企业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3238份,价税合计达8.4亿元,税额1.1亿元。该公司还向四川、山西、辽宁等地28家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688份,价税合计7.8亿元,税额为1亿元。

2018年10月,荆门市公安局成功捣毁该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1000余万元。

案例二:

沙洋创霖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张某审讯现场

2018年4月开始,沙洋创霖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某伙同王某甲、王某乙、岳某、张某等人通过低价购买进项发票进行抵扣,然后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高价销售,从中谋取巨额差价,累计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近5亿元,税额6千万元。

2019年6至9月,荆门市公安局抓获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14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湖北首例生产型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

涉案工厂车间

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王某负责的两家公司接受来自河南、山东、广东、浙江、江苏等地的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亿多元,为广东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3亿元。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王某在没有实际货物出口的情况下,通过匹配货物虚假出口(将其他企业实际出口的货物匹配到自己公司),骗取报关单等单证资料,通过国内支付费用购买外汇,取得外汇单证,向国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315笔,实际退税3770多万元;通过与广东省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合作出口,采取同样手段,以广东省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的名义骗取出口退税款4060多万元。

2019年7月,经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犯赵某某、区某某、曹某、王某某均获刑10年以上。

保持高压打击加强非法经济识别、风险防控和精准打击

新闻发布会上,各媒体记者就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关提问,荆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杨武辉分别作答。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杰答记者问

记者:据了解,四部委联合部署打虚打骗专项行动为期两年,荆门公安机关在上半场可以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那么下半场将如何推进呢?

熊杰:为了做到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不间断的高压打击,公安部经侦局作出了推出三大举措与三大技术的总体部署,我们就是抓好落地落实。我们要做强三大技术,做实三大举措,实现更大的打击成果。三大技术即违法犯罪资金穿透分析技术、企业基因测序技术、非法软件识别锁定技术。三大举措包括:第一,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建立并实践运用行之有效的情报导侦机制。第二,进一步健全打击涉税犯罪工作机制,激发基层战斗力和打击效能,夯实打击涉税犯罪长效机制基础。第三,进一步加强警税合作,充分发挥两个部门的优势作用,做到优势互补,通过联合行动,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通俗地说,就是我们要加强非法经济识别、风险防控和精准打击,坚持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执法理念,坚守法定程序和标准,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维护合法经营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荆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贡献公安力量。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杨武辉答记者问

记者:近几年来,我市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虚开骗税、偷税漏税等现象得到明显遏制,税收营商环境也得到进一步优化,请问税务部门在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中有哪些重要举措?

杨武辉:这些年我们在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得益于两个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多年来,我们在打击虚开骗税上,一直加强与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执法。在依托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系统大数据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虚开骗税信息系统开发和数据共享,以大数据应用支撑线索研判和案件查办,实现了联合选案、定向制导、精准发力,有效形成了打击合力,彰显了执法威力。

二是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促进纳税遵从上,深入贯彻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有力震慑了税收违法行为。在这里,我着重介绍下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该办法将纳入失信案件的欠税标准由100万元以上降低至10万元以上,同时要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网络媒体、新闻发布会等进行对外公布,公布时限由2年延长为3年。另外,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的走逃、失联企业,无论金额多少、比例大小一律纳入“税收黑名单”管理,并推送至信用管理平台进行联合惩戒,对失信人的生产经营、高端消费、出国出境等进行限制。

记者提问

记者:如果我的身份证被冒用,被拿去注册公司并进行虚开发票,那对我会有什么影响?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杨武辉:自2018年8月四部委部署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以来,我局积极采取措施,组织稽查力量,加强内外协作,实行部门联动,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虚开、骗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我们不仅要坚决抵制虚开发票行为,还要高度警惕冒用虚开风险。若是你的身份证被借用、冒用,被不法分子拿去注册公司、虚开发票,实际虚开人却隐藏逃匿,那么你就是法定意义上的主要负责人,你就会被认定为“失信人”,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因此,提醒广大纳税人和公民,千万不要将身份证随意借给他人使用,身份证一旦丢失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以免被不法分子冒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你发现有人利用虚假身份,意图进行注册公司和虚开发票,请及时向税务机关以及相关部门举报。

来源:荆门公安

责编:怡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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