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虚假身份,在网络婚恋网站骗取他人信任,骗取两女子79万余元。
近日,荆门东宝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2017年4月,男子吕某(32岁,云南人,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通过“百合婚恋网”认识张女士。为了快速吸引张女士对自己的注意,吕某通过微信将张女士加为好友,谎称自己叫“吕欢”,在两人的聊天中,吕某不时地向张女士展示自己是北京户口、外企高管、在京有两套住房,利用虚假图片等来编造身份骗取张女士的信任。信以为真的张女士很快就与吕某确定了恋爱关系。2017 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间,心里打着算盘的吕某见时机成熟,他便打着准备与张女士结婚为幌子,利用张女士的信任,编造“找回公司的机密文件、解决自己双重户口、生病住院、解冻银行卡、处理与哥哥的关系”等多起虚假事实,向张女士借钱。一部分是微信转账,一部分转账到吕某指定的银行卡账户,其余部分是吕某直接用张女士的支付宝账户和银行卡账户进行消费。据统计,吕某在云南大理和我市骗取消费张女士财物共计788478元。
吕某并不只是骗取了张女士一人。2017年下半年,吕某在云南省昆明市一洗浴中心认识了赵女士,吕某采取了对张女士同样的方法,谎称自己叫“吕欢”,用北京户口、外企高管、北京有两套住房等虚假信息,骗取赵女士入圈套,在其假装确定两人的恋爱关系后,又编造了“银行卡需要钱找人帮忙解冻”为由,骗取赵女士2000元。
2018年7月,张女士发现银行卡交易明细、支付宝账户交易记录不正常,随后报警。公安机关讯速立案侦查。2018年9月27日,吕某在云南省昆明市落网,同年10月1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逮捕。近日,东宝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吕某犯诈骗罪,向东宝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法院认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编造虛假身份、事由等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吕某退回非法所得790478元。
来源:荆门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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