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河镇:强化村级财务民主监督 促进基础班子廉政建设

08-03 10:28   云上荆门  

今年以来,马河镇不断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把强化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作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加强基层班子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监管成效正逐步显现。

一、“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更规范。对5000元以上大额生产性资金使用、1000元以上非生产性支出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必须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二、民主理财制度执行更严格。所有财务收支凭证严格实行村(社区)纪检委员审核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定期集中审核并加盖“民主监督审核”“六字合章”和审核人员私章制度,同时认真记录民主理财日志,对违规支出予以否决,并针对当期收支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财务公开制度执行更透明。严格做到当期财务收支明细逐笔公开;村(社区)干部报酬、土地补偿款、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等内容如实公开;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一事一公开;债权债务情况一年一公开,确保村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制度执行情况监管更有力。一是村(社区)财务负责人、纪检委员、报账员及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开展定期业务培训,提升了财务管理监督约束效力,营造了廉洁自律的财务氛围;二是进一步严格财务收支凭证把关审核。所有财务收支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纪检委员初审、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财政专管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大额资金使用同时履行包村(社区)领导、项目资金分管领导、财政所(经管站)分管负责人和所长审核,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批程序后执行;三是财政专管员定期参加村(社区)民主理财活动,确保民主理财不流于形式;四是所有要求财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时必须及时上传图片到财政所予以确认和备查。同时镇纪委、财政所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理财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检查,促使了全镇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充分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通讯员:  杨宜兵

审核:王平

责编:张凤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