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侦破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抓获因公司把关不严导致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嫌疑人何某(男,现年27岁),并予行政拘留。
车辆被剐蹭,肇事者逃逸
“您好,我的车停在京山城区某小区附近被剐蹭了,肇事者跑了,请帮我查明情况!”3月13日,市局110接到报警后,立即指令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出警。
经现场查看,在新市街道某小区附近,一辆鄂HK9Y**号小型普通客车停在路边,左侧有明显的刮擦痕迹,没有人员受伤,肇事车已离开现场。
民警们随即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走访目击证人、调取视频监控等多方工作,终于找到肇事车为鄂A1T9**号轻型厢式货车,警方立即联系车主单位,查找到了驾驶人何某,何某对自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小案有隐情,“无证”司机跑运输
经进一步调查,何某为京山某物流园用工单位新招聘的员工,其于3月11日经网上应聘后进入该公司,公司负责人询问得知何某会开车,在没有到交管部门查询其持证情况下,就安排何某担任运输车司机。
当日,何某跟车学习一天,3月12日,何某便独自上车为公司运送货物,3月13日中午,何某架车发生交通事故。何某明知自己属无证驾驶,又感觉刮擦对方车不是很严重,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逃逸。
警方依法严处违法行为,安全宣传深入企业
办案民警针对违法嫌疑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根据交通法规,对违法嫌疑人何某执行行政拘留,予以羁押。并及时深入聘用何某的用工单位及周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优化营商环境再添助力。
来源:云上荆门综合京山公安 通讯员:张涛
编辑: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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