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管理工作

08-03 10: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切实规范我市外派劳务管理工作,保障出国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我局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研究决定:“凡我市出国务工人员,要先由商务部门审核派出公司资格,宣传出国务工安全保障及疫情防范等注意事项,出具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再经公安部门办理护照,方可由派出公司安排出国务工。”2021年1-7月,市商务局共办理零散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55人,本市外派劳务企业共派出110人,本市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派出50人。主要派往日本、阿联酋、俄罗斯、迪拜、新加坡、巴基斯坦等13个国家,人均年收入15万人民币,受到了出国务工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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