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查教育培训收费行为

09-27 15:35  

近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始对辖区教育培训收费行为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学科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对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等进行检查。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检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检查内容包括未经审批和注册登记开展校外培训;超范围开展培训;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收费;虚构培训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虚增培训时长等价格欺诈行为;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以各种名目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其他费用;违反非营利性原则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中牟利及代收费余额未及时结算退还;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办学成本未明显变动情况下大幅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借托管之名对学生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商业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未全面履行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订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合同义务规定以及违反合同监管规定行为;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实施教育培训行业垄断行为;其他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持续到11月底结束,检查时限为2020年以来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认真部署,引导督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随后,各地组织检查组对属地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认真摸排问题,建立台账清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11月中旬,各地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来源:荆门市场监管

编辑:李俊

审核:张瑞华

三审:郑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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