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污染天气管控力度的紧急通知

12-23 17:2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各组:

受今年来第十次传输污染和本地污染源积累叠加影响,自12月22日19时开始,我市持续呈轻度至中度污染。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2021年12月23日11时发布)及研判分析,预测今日(23日)夜间有重度污染过程,明日(24日)呈轻度至中度污染,后日(25日)空气质量逐步好转。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削减本地污染物累计,经研究,决定加大污染天气管控力度。请各地、各单位在认真落实冬春攻坚方案及冬春攻坚第一阶段督导帮扶方案各项措施和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责任清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现场巡查、检查、督办、督导力度,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责任清单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责任清单

一、企业和市场主体

1、工业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鼓励主动落实减排措施。

2、环卫作业公司根据湿度变化情况,及时做好路面清扫、洒水及雾炮,并扩大作业范围。

3、建筑工地严格按照“三个六”的标准进行施工。

4、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强化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二、政府和职能部门

1、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专项行动频次,严厉打击机动车辆冒黑烟或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2、生态环境部门要将通知及时传达至工业企业,并以现场、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3、交通部门要切实做好环城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清扫洒水工作,进一步加大大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频次。

4、住建部门负责将通知及时传达至施工单位,并加大巡查检查专项行动,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实施停工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5、城管部门负责将通知及时传达至环卫作业公司,并根据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及时落实洒水、雾炮等作业;加大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检查频次,严防带泥上路、未密闭运输等行为;持续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

6、气象部门持续做好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

三、指挥部各组

1. 各现场组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工作。

2. 先河专家团队持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分析工作,及时提出管控建议。

3. 宣传报道组要切实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增强社会共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社会公众

1、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2、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适时开展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户外活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建议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

4、建议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开展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来源: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李丁丁

二审:张瑞华

三审:黄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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