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诊的未成年人中,有没有发现可疑之处,比如身体有明显的伤痕,病人情绪低落等……”
“科室是否集中学习过强制报告制度?”
沙洋县检察院未检办公室负责人张婷一边仔细询问,一边认真查看相关台账并不时记录着……
4月27日,该院联合县卫健局对辖区后港镇中心卫生院、拾回桥镇卫生院等部分医疗单位,进行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两个方面内容:根据各医疗单位上报至荆门市卫健委的未成年人怀孕、流产相关情况自查表,查看病历资料,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相关医疗人员是否知晓强制报告制度、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否通过年度报告、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对医疗卫生机构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否研究、部署强制报告相关工作、是否还存在其他应报告未报告情况。
检查中,张婷还向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要求受检单位教育从业人员明白谁报告、报告谁、报告什么、怎么报告等事项。同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张婷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形成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让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无所遁形。
来源:沙洋检察院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