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于宏)5月23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市场监管部门不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并进行公开宣告送达,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单位代表对公开宣告进行全程现场见证和监督。
今年5月,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多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犯职务侵占罪、抽逃出资罪、诈骗罪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后,未逾五年,仍担任原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罚款。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依法向相关管理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建议管理单位积极履职,督促企业立即解除不合法的管理人员职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变更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进行处罚。同时建议管理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摸排调查,加强管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明此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的目的和意义。管理单位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
“这种听证+公开送达的形式非常好,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公开化、仪式感,也有利于进行现场沟通、交流、解疑答惑,形成依法行政的更强合力。” “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建议企业要提升法律素养,加强法律宣传,做到依法经营,同时,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职,进一步落实市场管理条例,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人大代表罗启荣、政协委员杨世明对活动全程进行了见证后表示,此次检察建议的公开宣告送达,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有利于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同时也强化了检察建议实效,提升了检察机关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