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的通知》
自1月13日6时起
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
13时空气质量转为良
1月13日17时起
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门高新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各组:
受传输污染叠加不利气象条件下本地污染累积影响,我市自1月9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4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显示:自1月13日6时起,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13时空气质量转为良。根据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经会商,预测未来36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47号),经研究,决定自1月13日17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解除后,请各地、各部门、各督导组按照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持续加强管控,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请市气象局结合气象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来源: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云薇
二审:蒋子龙
三审:黄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