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惠企惠民人社政策服务清单
(2023年第1版)
附注:
“九类人员”指,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是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本条所列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
5.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7.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9.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以上简称“九类人员”。
此外,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和创业初期(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创业者。项目制培训对象包括以上1至5类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转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除登记失业人员外,未办理失业登记的补贴对象也可享受培训补贴。
来源:荆门人社
编辑:孙娟
审核:别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