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零点行动”,加强辖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04-15 18:18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推进化解工业企业异味扰民问题,推动区域突出环境解决,保障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市综合执法支队掇刀大队执法人员和先河团队每天开展零点行动,该专项行动持续一个星期。

2023年4月13日22时-14日凌晨1时,掇刀大队会同先河团队利用移动走航车及便携式恶臭监测设备对化工园、中石化、第二垃圾填埋厂、格林美等区域进行监测。

监测点位情况如下:

一、中石化荆门公司厂区。现场检查时,厂界无明显异味,走航监测显示:

1.装卸平台测得TVOC峰值浓度171.9微克每立方米,主要成分为:二硫化碳43微克每立方米,三氯乙烷18微克每立方米。

2.焦化区测得TVOC峰值浓度133.7微克每立方米,主要成分为:二硫化碳31微克每立方米,三氯乙烷13微克每立方米。

3.污水处理站浮选单元测得TVOC峰值浓度153.2微克每立方米,主要成分为:二硫化碳32微克每立方米,正辛烷21微克每立方米。

走航过程中,发现厂区内有轻微异味,执法人员与中石化相关负责人沟通,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缷油台及切油池等易产生异味区域进行管控,加快实施对该区域的深度治理,同时,要求企业强化巡查机制,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异味问题解决问题。

二、亨迪药业区域。现场检查时,该区域无异味,走航监测显示:TVOC峰值浓度118.4微克每立方米,主要成分为:1,3-二丁烯23微克每立方米,三氯乙烷15微克每立方米。

三、强生化工区域。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异味,走航监测显示TVOC峰值浓度136.8微克每立方米,主要成分为:正辛烷26微克每立方米,二硫化碳13微克每立方米。

四、第二垃圾填埋场。现场检查时无异味,走航监测显示TVOC峰值浓度119.0微克每立方米,主要成分为:二硫化碳20微克每立方米,甲硫醚、乙硫醇17微克每立方米。

五、格林美区域。现场检查时,厂界有轻微异味,走航监测显示TVOC峰值浓度147.8微克每立方米,主要成分为:二硫化碳36微克每立方米,三氯乙烷17微克每立方米。

在开展零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积极走访信访人,现场邀请参与走航监测,现场解答企业异味治理情况。积极推进矛盾有效化解,解决合理诉求,努力提升信访满意度。

来源: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琳达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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