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沙洋县公安局妥善安全处置一枚战争年代遗留的航空炮弹,有力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喂,110吗?我挖出来一颗炮弹!”
当日上午10时许,沙洋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十里铺镇一村民在修整自家菜园时挖到一枚疑似炮弹的物体。
接报警后,沙洋县公安局立即调度治安大队、十里铺派出所出警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开展勘验工作,经初步鉴定,该炮弹为战争时期遗留的航空炮弹,长约30厘米,重约2.5公斤。炮弹虽然年代久远,但构型完整,锈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经请示报告后,民警将该炮弹安全转移并进行了妥善处理,成功排除了安全隐患。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应在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切勿擅自处理,以免发生危险。(通讯员:李国威 姚薇)
来源:沙洋县公安局
编辑:孙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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