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综合履职助力填补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监管空白

10-19 19:18  

“出入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易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甚至诱发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2023年8月11日,在京山市酒吧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上,京山市检察院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李晶君说道。

2023年5月

该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辖区内酒吧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情况,这引起办案检察官的注意。随后,该院根据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刑事案件涉及的酒吧数据、公安机关对相关酒吧的行政处罚数据等,对2018年以来该院办理的酒吧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按照案发地、案由、对象三个维度,采取关键词抓取的方式,筛选挖掘出监督线索。检察人员发现自2018年以来辖区内多家酒吧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现象且引发多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同时,该院通过“法治进校园”的契机,随机向180名学生发放了调查问卷。经调查发现,180名受访学生中曾随意出入酒吧的比例高达36%,而在进出过酒吧的同学中,在酒吧内购买烟酒的比列为42%。

2023年6月

该院对辖区内酒吧开展全面走访调查。通过走访,检察人员发现有的酒吧并未在入口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有的酒吧经营者在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时未按规定检查其身份证件并核对年龄。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禁止出入酒吧进行了明文规定,但酒吧的经营性质未明确、监管职权有分歧,导致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问题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的治理困境。该院将线索移送给司法局,推动司法局落实对相关执法单位的监督管理。2023年8月11日,京山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相关单位齐聚一堂,召开京山市酒吧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未成年人出入酒吧进行了明文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会上,检察机关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办案和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在办案中发现,部分酒吧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通过走访,部分酒吧未设置明显标识,也没有按规定核实未成年人身份信息。”

未成年人出入酒吧到底由谁管?酒吧内向未成年人违规出售烟酒由谁管?针对争议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展开磋商,旨在厘清职责,更好地监管酒吧运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9月20日,根据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京山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决定书》,提出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同监管机制,明确酒吧属性和“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情形的监管主体,填补了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监管空白。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组织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诉前磋商,督促强化履职。有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积极履职加强监督管理。

10月9日,京山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实地回访酒吧等经营性娱乐场所。经查,辖区内酒吧均已在显著位置张贴了警示标志,对难以辨明是否已成年的消费者,也按规定检查了身份证明。


来源:京山市检察院

编辑:孙弋雯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