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检察院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

11-24 10:58  

近日,沙洋县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4部门认定建成“节约型机关”。

据悉,节约型机关创建是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推动党政机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沙洋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节能降耗。

健全制度机制。以用房、用车、信息化建设、涉案款物等专项督察为契机,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将财务报销作为规范经费收支管理的抓手,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内控长效机制;实行年度审计制度,每年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全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杜绝违规、不必要开支。

开展学习培训。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举办全院财务报销培训会,对“差旅费报销”“日常报销”等业务进行了详细说明,进一步增强全院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财经法治意识,确保公用经费使用合法、高效。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节约水电宣传海报、在工作群推送温馨提示等方式,坚持节约从“我”做起,提升全院人员节能环保意识;通过大屏滚动播放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公益广告,宣传相关科普知识,引导全院人员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下一步,沙洋县检察院将继续做好各项检务保障工作,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打好“铁算盘”,持续巩固创建成果,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走实走深。

来源:沙洋县检察院

编辑:菲菲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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