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民政府 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02-17 10:24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转变理念,深化认识,切实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协作联动、全市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法治钟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正科级常设机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督办及考核工作。

2、注重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建设。我们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制度和机制建设,并以此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切入点来抓。制定了《钟祥市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钟祥建设的实施意见》,对规范行政执法及法治政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年初市委法治领导小组下发《2016年法治钟祥建设要点》,将相关工作分解到各地各部门。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自2012年起,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录入了全市绩效管理信息软件管理系统,并实行平时考核登记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有效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2015年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法治钟祥建设考核大项的重要内容,并将乡镇、街道、场、库、区纳入了考核范围,我们对2015年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4、认真组织法律宣传和学习培训。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年初,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了《钟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并要求乡镇政府及市直部门建立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2016年,我市共举行了4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组织市政府全体领导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新《食品安全法》、《招投标法》、行政执法综合知识,通过学习,增强了市政府领导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对他们今后依法行政将产生较好的引领作用。二是建立法律学习的长效机制。市委党校将法律知识纳入党校常规化教学课程,今年对新任科级干部、农村支部书记,有针对性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知识培训,法制办派人进行了授课。三是抓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今年利用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契机,对全市2300多名符合办证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集中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及综合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学习,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在省法制办统一组织的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中,我市及格率高达97.32%。四是抓重点执法部门培训学习。对重点部门开展上门法律培训活动,我办派人先后为国土、卫计、农业、住建、城管等重点执法部门1000多名执法人员、机关干部讲授了法治政府及行政执法综合知识。是坚持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近年来,市司法局与市广播电台举办《法治钟祥》栏目,全年播出86期;其中开办的法治钟祥“主任在线栏目”,各职能部门、乡镇负责人上线围绕法治建设、综治及平安建设、城乡网络化建设,介绍工作情况,为听众解答法律政策问题。在电视台开办《举案说法》栏目,全年举办42期;组织各执法单位,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讲课、组织执法部门以案释法,多形式宣传法律。全年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余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1.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运用微博、手机报与彩信、微信客户端和钟祥市政府新闻网站等开展普法活动,开辟掌上钟祥“社会法制”专题版块,积极搭建技术先进、传播快捷的普法平台。

(二)规范行为,行政为民,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持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电,在局部先行实现“大部门制”。整合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等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整合分散设置的检验检测资源,组建公共检验中心,构建了一体化、全覆盖、专业化、高标准的市级检验检测体系。整合分散设置的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矿产权出让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政务中心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局。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改进政府管理方式。一是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的《县(市、区)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我们组织对全市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在2015版《目录》的基础上,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计45项,其中,取消29项,新增14项,合并减少2项。本次清理调整后,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07项(含垂直管理部门)。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为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修订完善审批流程、细化服务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推行“即办制”,开展了第七轮审批流程再造,同时,按照“专窗服务、全程跟踪、优先办理、限时办结”的服务理念,推行8种形式服务便企利民,即现场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促进审批提速提质提效。目前进驻窗口22个窗口单位,提速后审批事项共计155项(行政审批142项,便民服务13项),从法定的4100天,压缩至674天,环节压缩到579个,资料压缩到878份,提速率达到85%。2016年元至11月窗口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5271件,办结5271件,收到社会评5271条,满意率100%。 第八轮行政审批再提速,有望提升3个百分点,提速率达到88%。同时,推进涉企审批和中介服务向工业园区集中。今年7月,在市政务大厅建立了 “中介超市”,已有60家中介组织通过实体入驻或网络挂牌入驻等方式进驻大厅,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减负让企,优化发展环境。我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市直21项行政审批项目和8项中介涉企服务项目实行零收费,今年以来共办理零收费事项407件,减免相关费用 298.63万元,行政审批减免9.7万元,中介服务减免288.93万元。

3、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行政行为。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现完成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核定市直42个部门行政权力3432项,比全省《县(市、区)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总数的3442减少10项,精简0.3%;42个部门共编制责任事项19629项,填写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4362份,厘定权力边界4362条,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3432份。

4、是始终坚持放管结合制定出台《钟祥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双随机”监管体制改革。先后开展两轮“红顶中介”清理整治,有效解决事业单位与中介组织财务未分账、场地未分开、人员违规兼职、中介组织乱收费等问题。

(三)健全机制,依法决策,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一是完善政府决策机制。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修订了《钟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制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了重大决策案卷登记制度、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此操作,同时督促政府部门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为规范社会普遍关注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等工作,出台了《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等程序规定,防止了暗箱操作。三是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法律参谋把关作用。我市规定法制办主任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的市政府专题会议,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经济合同事前必须经法制办组织法律论证、把关。全年法制办组织为57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法律论证,其中审查各类合同、协议42件,保证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防范了政府的法律风险及经济风险。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循办文程序,规范性文件要经过“政府法制机构把关、征求部门意见、充分修改论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等程序后出台,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凡缺少上述程序,法制办在审查时暂缓办文,一律退回补充程序,全年共退回程序不全的文件4件,增强了发文程序的严格性,有效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科学性及操作性,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所有条款均符合法律法规精神。

3、建立“透明行政”工作机制。我市对涉及城市规划、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大具体事项方面实行“阳光”政务。组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依法授予其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招投标综合监管执法;设立了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招投标项目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今年截止11月,共进场交易203项,交易规模432570.47万元。中标金额403518.75万元,节省25494.14万元,投资节省率6.72%。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年度重点交通项目、城镇地价调整、房屋征收、重大国资处置等重大事项上,采取了座谈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及聘请权威机构论证评审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尊重了民意,促进了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4、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一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指导企业在抓好专项应急预案修编的基础上,编制各具行业特点的应急预案,全市企业新编预案7个。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依托市消防大队成立钟祥应急救援大队,全年共成功处置了各类灾害事故46起,抢救财产价值2800多万元;同时还建立旧口、柴湖、冷水、石牌四个专职消防队,成立危化企业义务消防队12支,烟花爆竹救援专班3个,矿山专业救护队1支。三是注重演练。全年进行应急救援实战演练15场次,有效提高了企业、公民防范公共危机的能力。

5、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为了规范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内容,防止假投资、圈地或倒卖土地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工业类招商项目协议书》、《商服、住宅类招商项目协议书》的统一格式样本;同时我市成立由审计、国资、住建、国土、政府法制等部门专业人士及政府法律顾问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政府项目及招商引资合同进行审查论证,提出科学论证意见及法律审查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有效规避了我市在招商引资中及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认真办理政府民商事法律事务,积极做好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合同的法律审查,准确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元至11月共把关重大政府合同(协议)35件。

6、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政府和荆门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报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的通知》,市政府对全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截止目前,在党政机关已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市有82家党政机关单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其中聘请执业律师79人次,投入法律顾问工作经费110多万元,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

盖,并明确法律顾问对其把关事项终身负责,并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台账,记录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利用合法性审查决策之机,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重大决策、项目合同签订等方面的参谋把关作用。

(五)完善制度,强化责任,逐步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

1、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把关。为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我市把所有文件的审核、把关职能划归市政府法制办。全年共审核、修改、制作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389件,所有文件做到上符合法律政策,下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在把关文件时,对收费罚款权、审批许可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等方面依法慎重处理。同时,严把公文会签关,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意见,提高了公文的全局性、公正性、操作性。今年以来,法制办通过合法性审查建议领导否定4件;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退回5件,归并发文4件。近些来,我市出台文件未出现过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问题。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执行《钟祥市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2007年以来与群众关联度较高的120件文件上网进行公开。依法对外开放利用市档案馆档案,全年提供利用档案2800人次、5000多卷。

2、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我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推行复议听证、专家评议制度,积极倡导和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简化行政复议手续,我们开发了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系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复议窗口,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经审查,不予受理4件,受理9件,其中审结8件(维持2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6件),未审结1件。另办理荆门市政府行政复议钟祥市政府案件3件,荆门市政府维持1件,行政复议终止2件。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自觉接受法院的审判监督,全年各级行政机关应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6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6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经审理,维持1件,审理结果为驳回起诉1件,驳回诉讼请求3件,驳回再审申请2件。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政府法制办与市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措施。全年办理各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97件(其中荆门6件,本级91件),办复率达100%。

三是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认真受理市民投诉、举报,努力解决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市长专线共受理诉求电话534件,办结529件,办结率99.9%。整合市长热线“12345”和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平台,实行联动机制,对重要、复杂的投诉举报,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办理。

四是严格纠错追究。对于行政工作人员执法违法、不履行职责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纪律责任。市纪委监察局全年查处在防汛抗灾、城区私房控管等工作中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渎职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2起,对27名党员干部问责给予了党纪政纪处理。组织开展服务对象评科长活动,60家企业老总或高管对30个部门的科长(承担服务及审批职能的)进行评议,对评议靠后的2名科长就地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有力推进了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勤政高效、优质服务。

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开展矛盾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三位一体”、 “三调对接”大调解格局,17个乡镇(街道)、542个村(居)、51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实现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成立交通事故赔偿、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房屋征收等五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又成立了食品药品行业调委会,全年调成673件,调成率达96%。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655起,调解成功2544件,调成率达95.8%。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少数单位领导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认为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环节多、时间长,绑住手脚,降低行政效率,对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将带来不利影响;有的担心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会引发越级上访或群体访,弱化了法律权威,如水库投肥养鱼,违法建设私房、毁林开荒、滥占林地、污染环境等问题;重大决策程序执行得不够严格,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有待于提高。少数行业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不统一,监管主体不明,多头执法、交叉执法,责任互相推诿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职能转变缓慢,沿袭传统作法,不愿放权,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特别是对改为备案、服务或日常监管的项目,还沿袭过去的审批作法,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权力清单公开不够,特别是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公开不全或未公开,存在暗箱操作空间;政府法制机构力量比较单薄,保障条件有待改善,还不能适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机制不够畅通行政案件申请法院执行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行政执法权威和威慑力;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需要完善,行政执法单位不行为、慢行为及选择性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研究制定《钟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谋划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部门领导的法治意识

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检查督办,提高各级领导对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认识。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继续把法治政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确保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科学、考核方式适当、考核结果公正,做到能真正反映出单位的实际依法行政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实行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建立与执法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提高执法队伍门槛。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化解矛盾争议水平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推行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创新复议方式,加大行政复议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 

(七)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三重一大”)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检查督办,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严格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促进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避免决策失误,防止决策腐败,降低决策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八)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

一是巩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将清理出的各项职权的依据、程序、条件等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凡未列入公布范围的管理职权原则上不得行使。二是明确界定部门职能。避免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发生。三是抓好行政处罚、重大许可、重大决策、重大强制、专项整治活动及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备案及审查工作,确保层级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九)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法制机构力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纠纷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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