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由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士满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掇刀区法院公开庭审。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被告人家属以及新闻媒体等30余人旁听庭审。
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士满为获取高额利润,先后向4名被害人出借高利贷,4人无力偿还高利贷后,李士满便多次指使被告人曾庆立、袁笑飞(另案处理)、张晨、黄龙(在逃)、艾小峰(在逃)、王雄夫对4名被害人非法拘禁、暴力逼债。从而形成了以李士满为首要分子,以曾庆立、袁笑飞、张晨、黄龙、艾小峰、王雄夫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士满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指使团伙成员非法拘禁他人,被告人曾庆立、张晨、王雄夫作为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受李士满指使非法拘禁他人,4人均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审理期间,李士满等4名被告人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掇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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