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冒充同性恋骗人开房实施“仙人跳” 五名犯罪分子被判刑

12-27 17:03  

同性恋者小王

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男网友,

双方聊得很投机,就约定去开房。

正准备发生关系时,

男网友的哥哥突然找上门

敲诈了小王4000元。

直到对方被抓,

小王才醒悟,

这是对方设的一个圈套……


近日,由掇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等5人敲诈勒索一案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等5人缓刑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0岁的小王是荆门人,2021年3月9日晚,他通过一款同性恋交友软件认识了一名男网友,双方越聊越投机,很快两人便商量好去开房。

当晚,男网友到达约定地点,两人正准备发生关系时,突然有人敲门,该人自称男网友的哥哥,以弟弟年纪小为由向小王索要补偿。在对方的恐吓、要挟下,小王被迫转给对方4000元。

小王越想越不对劲,就向掇刀石派出所报案。警方通过小王提供的转账记录查出袁某(另案处理)有重大作案嫌疑,2021年3月中旬,袁某被抓获归案。经审讯,其交代在周某、李某、黄某的教唆下多次伙同吴某、王某冒充同性恋对网友实施敲诈。2021年3月27日,警方在掇刀某酒店将周某、李某、黄某、吴某、王某抓获归案,很快周某等人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2020年11月,周某李某等5人相约一起赌博,黄某、吴某和王某手气不佳欠了李某和周某2万余元赌债。黄某便向吴某和王某提议,合伙在聊天软件上约男同性恋开房后敲诈勒索钱财,考虑到这样来钱比较快,三人便同意了。

2020年12月20日,他们开始第一次作案。当晚,王某冒充同性恋在网上与被害人搭讪并约其开房,到达酒店后,王某趁机将地址告诉吴某,吴某便假扮王某哥哥上门敲诈勒索,迫于无奈,被害人往往选择花钱了事。王某等人利用“仙人跳”敲诈了多名被害人,很快便偿还清赌债。

受利益驱使,周某、李某和黄某也想赚点轻松钱,打算采用这种方式赚点轻松钱,但是他们觉得直接出面实施敲诈,很容易被警察抓,于是便商量让其他人出面“做业务”,自己从中分成。2021年3月初,周某三人合谋在与吴某、王某及袁某玩牌的过程中使诈,致使他们输钱后欠债,从而教唆他们通过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方式来还债,敲诈勒索所得钱财一起瓜分。经查,周某等5人参与作案7起,犯罪数额共计3.9万余元。

案发后,五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分子利用同性恋因顾忌隐私不愿报警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自以为可以高枕无忧,结果却是触犯刑法,害人害己。与其想方设法不劳而获,不如脚踏实地心安理得。同时,检察官也提醒相关人员,在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后应及时报警,勇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掇刀检察(通讯员 谭秋雨)

责编:刘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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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丁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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