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分级诊疗新政来了!你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原创   11-15 09:53  

11月12日,荆门市召开全面推进落实市政府关于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媒体通气会,为推进分级诊疗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解读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试行)》,安排部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遴选审核备案、调整完善信息系统、广泛宣传动员等准备工作。

荆门市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各项新政将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医疗机构层面,包括所有政府办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实施。患者层面,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意见》指出:

要以诊疗病种目录形式精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功能定位,各医疗机构看该看、能看的病,实现不同难易程度的疾病到对应级别的医疗机构诊治。

要进一步规范首诊转诊,明确首诊负责,落实双向转诊,规范市外转诊权限和流程。明确首诊负责方面,群众患病,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荆门市范围内医疗机构接受首次诊查。

强调首诊医疗机构承担首诊责任,通过专家现场以及远程会诊等举措,明确患者诊断(强调3日诊断率),不能明确诊断和处置的及时上转。

落实双向转诊方面,在首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后,属于其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就地直接收治;不属于其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立即上转或下转到该病种对应级别的医疗机构收治。诊断明确的专科疾病,可直接在专科医疗机构收治。

规范市外转诊方面,特别对患者转往荆门市外的权限、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除市一医、市二医、市中医医院等3家市级三甲医院外,全市其他医疗机构均没有权限向湖北省及省外医疗机构转诊患者

全市其他医疗机构接诊患者,经病情评估,认为需转往湖北省及省外医疗机构的,及时提请市级3甲医院远程会诊并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就地直接上转。经会诊审核,市级三甲医院能够诊治的,要立即转至市级三甲医院诊治,一方面保障患者病情不延误,另一方面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赴省看病费用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基金消耗。

《意见》还着重强调,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为对患者、对医疗机构两方面的激励约束。本市内,规范转诊的,落实转诊起付线接续机制。要本着“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的原则,各级医疗机构全面畅通远程会诊绿色通道,确保患者病情快速诊断,完善双向转诊信息系统和医保管理系统并实现无缝对接,实行“一站式”信息化转诊,确保患者及时便捷接诊、转诊和费用结算。

详细内容请收看荆门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19点33分播出的《荆门新闻联播》。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袁会

编辑:刘哲

审核:郑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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