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怀疑牌友出“老千” 敲诈勒索获刑罚

12-27 17:41  

怀疑牌友在赌博时出老千,导致自己输钱,气愤不已的邹某、罗某邀约朋友以威胁的方式对另外2名牌友进行敲诈勒索。

近日,经掇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掇刀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邹某、罗某等人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2020年12月14日晚,被告人邹某、罗某与被害人李某、王某等人在掇刀一修脚店内使用扑克牌以“扎金花” 的方式赌博。

当晚,邹某、罗某二人频繁输钱,于是便怀疑李某、王某在赌博过程中作弊,随后邹某、罗某电话邀约被告人柳某等5人到场,决定将赌博时所输的钱全部“要”回来。邹某等人以作弊为由,对李某、王某进行威胁并索要钱财,二人被迫支付现金2.5万余元。

案发后,邹某等人主动到案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7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赌博不仅危害个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而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并极易诱发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无论是“出千”赌博,还是被“反杀”敲诈,都不是正当获取财物的手段,一旦触犯刑法,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掇刀检察(通讯员 谭秋雨)

责编:刘梦琪

二审:王龙

三审:丁凡荣


 



相关阅读